文章目录
[+]
6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公开信息显示,新疆昌吉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路支行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,于2023年6月5日收到昌吉银保监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。具体如下:
新疆昌吉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路支行(法人/主要负责人:田波),因贷前调查不尽职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,罚款人民币四十万元(昌银保监罚决字〔2023〕32号)。
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,由算法生成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(包括但不限于文字、视频、音频、数据及图表)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、及时性等,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。本文为数据整理,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,投资有风险,请谨慎决策。
发表评论: